为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在学术论文创作、评审与编辑流程中的应用,恪守学术伦理,保障学术原创性,防范学术不端、数据泄露与版权风险,《天津商业大学学报》编辑部特发布如下声明。
一、适用范围
本声明适用于所有向本刊投稿的作者、本刊委托的外审专家以及编辑部全体人员,覆盖所有待投稿、送审、录用及已刊发学术论文(纸质版、电子版)。
二、署名与研究主体要求
本刊不接受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作为论文署名作者、成果主体。严禁依托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论文主体框架、原始数据、论证主线、核心观点、关键结论;禁止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捏造文献、案例、调研资料,禁止借助人工智能改写、拼接已有研究成果。
三、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允许使用边界
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仅用于非核心研究环节,包括文献检索筛选、中英文语言润色、文本格式规范等,且所有AI输出内容必须由作者逐一核查、校验,作者独立完成全部学术判断与观点建构,严格遵守人工智能伦理与学术出版规范。
四、作者主动披露义务
作者投稿时,若写作过程中使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须主动提交说明。作者对AI生成内容的版权合法性、数据真实性、隐私合规等承担全部法律与伦理责任。未如实申报、刻意隐瞒或虚构工具使用信息,一律认定为学术失范。
五、外审专家、编辑人员行为准则
1.外审专家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撰写外审意见书,评审意见须独立完成;
2.本刊责任编辑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审稿、编辑与审读稿件;
3.作者、审稿专家、编辑均严禁将处于投审稿阶段的未公开发表稿件上传至公开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严防文稿泄密。
六、违规处置措施
对违反本规范的作者,编辑部有权采取以下处置:直接退稿;已刊发论文予以撤稿;追回已发放稿酬;进行内部通报并告知作者所在单位;造成版权纠纷、学术声誉损害等严重后果的,编辑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外审专家违反本规范,编辑部可暂停或终止其审稿资格、停发或追回审稿费。
七、动态调整与解释权
本声明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术出版行业规范适时修订。